标段编号:JBFJ2500376-02GCGH
项目名称: | 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智能药学交叉研究院及药物平台工程总承包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9)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第1条商务标原为: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财务状况;
√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承诺书);
现修改为: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承诺书);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建安工程费金额原为128683625.13元,现修改为118323625.1元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20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楼 |
联系人:陈部长 | 联系人:张明月 |
电话:025-58050048 | 电话:15951948121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江北分中心) 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智能药学交叉研究院及药物平台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JBFJ2500376-02GCGH
项目名称: | 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智能药学交叉研究院及药物平台工程总承包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9)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第1条商务标原为: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财务状况;
√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承诺书);
现修改为: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承诺书);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建安工程费金额原为128683625.13元,现修改为118323625.1元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20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楼 |
联系人:陈部长 | 联系人:张明月 |
电话:025-58050048 | 电话:15951948121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