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智能检测关键部件研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直升机智能检测关键部件研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拨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直升机智能检测关键部件研制 (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直升机智能检测关键部件研制
2.2 招标编号: GXTC-A1-02QF-25070079
2.3 项目概况:基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精密所已有的跟踪式激光三维扫描仪(先临三维FreeScan Trak Pro2),结合AGV和协作机器人搭建直升机蒙皮自动质量检测的硬件系统。同时,开发系统的总控软件,具备检测任务接收、跟踪式激光三维扫描仪、AGV、协作机器人等功能,实现直升机蒙皮表面的对接间隙、阶差与部件外形轮廓尺寸、以及表面缺陷的检测,检测完成之后完成质量检测报告导出和上传。直升机智能检测关键部件研制包括设计、制造、装配、预验收(含负载试验)、包装与运输、现场验收及培训、模拟载荷试验、配合终验收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数量:1套
2.5 交货期: 2025年8月20日前将设备交付到甲方指定场所,完成应用测试验收(仅因委托方原因除外)。
2.6 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2.7 质保期:产品终验收合格后1年(时间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制造商具备近10年 内自动化检测相关 项目案例,需提供附带有技术要求或关键技术指标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技术要求或指标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的状况。
注: ① 提供 2021年度至2023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需有审计章 ) ,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须提供企业成立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有审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提供财务承诺书原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 ①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②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制造厂商授权书(为代理商时适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长期授权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5 月 26 日至 2025年 6 月 3 日 17时00分 止 (北京时间)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注册请联系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客服:400 890 0880)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汇款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后请将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付款确认后可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80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
公司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30205308002453
4.3 投标人必须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4.4本项目 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仅支持 线下领取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 保密承诺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附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碧青
电话: 1355218682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路 5号
5.投标文件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仅商务及价格部分) 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http://www.eavic.com/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投标人 禁止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并 上传 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如有发生,此投标无效,在 扣除投标 保证金的 基础上, 招标人 保留进一步 追究责任 的 权利 。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 1号长征宾馆二楼22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逾期上传、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特别说明: 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本项目必须同时使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购买、线上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同时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路 5号
联系人:王碧青
电话: 1355218682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国兴大厦11层
项目联系人:王锐坤、贾雨彤、郭培晨
电话: 13911259689
电子邮箱: 13911259689@163.com